馬鞍山市博望區城市管理局高立柱廣告規劃位經營權項目招租公告
受馬鞍山市博望區城市管理局委托,我司將于2018年元月26日10時整對馬鞍山市博望區城市管理局高立柱廣告規劃位經營權項目舉行公開招租競價,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的概況:
標段 |
數量 |
設施建成情況 |
經營 期限 |
租金 支付方式 |
起租價 |
競租 保證金 |
備注 |
老314省道 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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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 |
未建成 |
5年 |
5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
75.51萬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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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萬元 |
45個高立柱廣告規劃位整體起拍 |
新314省道 見附表 |
36個 |
二、項目要求:
1、競租人應承諾,競得廣告規劃位后,按《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工作的意見-馬政[2007]5號》、《關于印發馬鞍山市公共位置戶外廣告設置權拍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_馬政辦〔2011〕7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及《拍賣文件》等規定執行;
三、競租人資質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金融、經營等方面無不良記錄,且近三年的經營活動中未出現過因虛假廣告、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受處罰的企業。
3、具有高立柱廣告規劃位運營、建設及管理經驗的單位,須提供證明文件。
4、競租人須承諾競拍時無重大債務受到債權人追訴;無經濟糾紛;無拖欠費用情況(或無拖欠任何單位廣告承包經營費)。
5、如競租人提交的文件資料不實或違反其所作出的承諾,即使競租人競得成功,簽訂了相關協議,所簽協議也一概無效。
6、法律、行政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拍賣確認方式
1、拍賣確認方式:委托人采取競租人通過現場拍賣方式,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競租保證金繳納方式
1、競租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至2018年元月24日下午16:30止。
2、競租人必須以銀行轉賬的方式通過本單位開戶銀行基本賬戶足額轉出競買保證金至指定賬戶(戶名: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
號:1560601021000339702,開戶行:徽商銀行馬鞍山匯通支行)。
3、競租保證金必須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匯入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不接受以現金及其他入賬方式,并在匯款用途中注明“高立柱廣告規劃位經營權招租項目”。競租人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的,則無資格參與競價。由于競租人遲匯、錯匯、誤匯等未按規定提交競租保證金而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競租人自負。
4、拍賣結束后,競租保證金在本項目成交后7個工作日內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統一退還(不計息)。
六、特別說明
1、拍賣成交后,競得人須在5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一次性交納5年租金及成交價兩年租金總價履約保證金。
2、協議期內,競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出借所競得的廣告規劃位,否則履約保證金及預付租金不予返還。
3、在經營權承租期內,每年不少于3個月,不少于30%的廣告規劃位用于發布政府政策性、公益性等廣告宣傳,競得人須無條件服從安排。
4、在經營權承租期內,如遇到當地政府或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因景觀、城市規劃、道路改造等其他原因須拆除的,競得人應無條件予以支持并服從委托人管理,廣告牌/位履約至拆除之日止。由此造成損失,委托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報名登記時請攜帶
1、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以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競拍保證金繳款憑證
5、“競租人資質要求”中提及的相關證明文件。
請競租人攜帶以上資料、文件至拍賣機構處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截止日期:2018年元月25日下午16:30;報名地址:馬鞍山市湖東中路中央大廈9-711)
八、拍賣地點: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匯通大廈),附樓五樓產權交易廳。
九、標的展示時間及地點:自公告之日起至拍賣會前。(需預約)
十、其他:
1、本次項目的傭金為成交總價的1.3%,該費用由競得人支付。
2、報名一律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
3、拍賣成功后,請競得人必須在成交確認書上加蓋本單位公章。
4、成交確認書上所簽署的名稱應與報名時名稱一致。
十一、聯系方式:
1、拍賣機構:馬鞍山市遠程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劉經理 電話:0555-2222104
2、委托人:馬鞍山市博望區城市管理局
聯系人:戎主任 電話:0555-606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