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破產法》實施與修改專項課題組到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展調研座談。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會長黃小堅、法咨委主任委員龍翼飛、北京市破產法學會秘書長徐陽光,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法咨委有關專家等組成的調研組,以及貴州省高院副院長王霞,貴州省高院及貴陽市中院破產審判相關負責人參加座談。會議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所長姜啟波主持。
調研開始時,黃小堅會長簡要介紹了拍賣行業發展情況。拍賣行業與破產法有著歷史的淵源,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在改革開放中剛剛恢復的拍賣行業就最早參與到了破產資產的處置當中,發揮了應有的貢獻。他表示,拍賣是破產資產處置的最佳渠道之一,拍賣行業愿意為企業破產法治建設,特別是《破產法》的實施與修改工作多做貢獻。
中拍協法咨委龍翼飛主任委員表示,此次《破產法》實施與修改專項調研課題,將為建設社會主義強國、落實《民法典》,建設民商合一規則體系、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進一步推動司法公正,以及推動拍賣行業更好服務于各級人民法院破產審判業務工作發揮積極作用。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霞在致辭中介紹了近年來貴州法院在破產審判工作上做出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調研座談會上,貴州省高院民二庭以及貴陽中院有關法官分別圍繞《破產法》實施與修改中關于預重整制度、破產管理人在破產案件中的作用、存在的問題、調整建議、財產處置方式及選擇原則等問題進行了介紹。調研專家還就貴州法院反映的財產處置中線上、線下處置方式效果的差異問題,就產生差異的原因、以及主要線下處置的方式等進行了探討。
《破產法》實施與修改專項課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北京市破產法學會和中國拍賣行業協會聯合發起。此次貴州調研是該課題啟動以來的首次調研,下一步還將在全國范圍內選擇有代表性的省市法院開展調研活動,在充分聽取各級人民法院破產審判實踐經驗基礎上形成報告,為下一步《破產法》的修訂提出高質量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