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遠程拍賣有限責任公司第712期
拍賣更正公告
原拍賣公告中第四款“特別提醒”1-7條原文:
1、標的物以現狀交付,本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擔本標的瑕疵保證,如產證面積與實際面積有差異,面積誤差不做調整拍賣價格的依據。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2、項目成交后,買受人須在成交后30日內直接將拍賣款匯至拍賣人指定賬戶。
3、標的權屬變更的手續由買受人攜帶相關材料自行至相關管理部門辦理。標的拍賣、辦證、移交以及辦理標的產權過戶時產生的一切稅、費(含所得稅等)均由買受人一方全部支付。
4、此次拍賣標的成交后的標的移交、產權的辦理等問題,由委托人與買受人直接對接,自行協商辦理。
5、該房產過戶存在障礙,由委托人與買受人自行協商處理,拍賣人退回買受人已繳納的成交款項,相關責任由委托人全權承擔。
6、此標的現存在租賃關系,需買受人與現承租戶自行協商承轉;(房屋建筑面積約29.34㎡,實際經營面積約80平米,年租金21萬元)
7、此次拍賣項目,買受人須在成交當日向拍賣人支付成交總價5%的傭金。
原第四款“特別提醒”1-7條更正為以下1-6條內容:
1、標的馬鞍山市花山區大北莊30棟底商(桃源路180號),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于2021年元月8日上午9:00-15:00(有延時除外)在馬鞍山市遠程拍賣有限責任公司官網在線競價平臺對社會公開拍賣,起拍價193萬元,拍賣保證金20萬元;
2、標的物以現狀交付,如產證面積與實際面積有差異,面積誤差不做調整拍賣價格的依據(房屋證載面積約29.34㎡,實際經營面積約80平米)。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本公司及委托方不做瑕疵擔保。
3、標的成交后,買受人須在成交后25日內將拍賣款直接匯至拍賣人指定賬戶,標的權屬變更的手續由買受人攜帶相關材料在雨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陪同下至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局時產生的一切稅、費(含所得稅等)均由買受人一方全部支付。
4、現出租人收取現承租人的3年租金63萬元(租期自2020年6月8日起至2023年6月7日止)及租賃押金2萬元,將在拍賣成交、產權過戶完畢后次月由現出租人計結承轉給買受人(競得人),此租金及押金買受人(競得人)可從拍賣款中直接抵扣。
5、如該房產過戶存在障礙,雨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將退回買受人已繳納的成交款項,相關責任由委托人與買受人自行協商解決。
6、此次拍賣項目,買受人須在成交當日向拍賣人支付成交總價5%的傭金。
公告其他內容不變,特此更正!
馬鞍山市遠程拍賣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