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存智介紹,近三年來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呈逐年增加勢頭。2010年落實保障性住房用地2.51萬公頃,2011年落實用地4.36萬公頃,2012年計劃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4.76萬公頃,為年度測算用地需求的1.76倍。
胡存智表示,在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量的同時,從四個方面逐步完善土地供應和使用的管理政策。
一是改革保障性住房用地計劃指標的管理方式。審定并直接安排106個城市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計劃指標,其他城市用地指標采用自己先行安排,年底根據具體落實情況報國土資源部核銷。
二是加強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審批和供應管理。對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的商品住房等三類住房的用地進行重點管理,各地上報用地規劃時,住宅用戶地單獨列出。這三類住房用地不得低于住宅用地年度用地總量的70%。在計劃安排時優先供應,優化住房用地的供應結構。
三是增量和存量并重。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目前都是劃撥方式,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撥。公共租賃住房中的非市場運營部分,也可以使用劃撥方式。
四是加強土地監管,落實用地政策。廉租房單套建筑面積40平米以內,經濟適用房60平米以內。禁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用于商業住房的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