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土部網站9月12日消息,國土資源部已于日前下發了《關于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大力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要求各地嚴格執行各類土地使用標準,加大審查力度,加強對標準執行的監管和評價。
其中,在嚴格執行和不斷完善土地使用標準方面,《通知》指出,對國家發布的《限制用地項目目錄》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公路、鐵路、民用航空運輸機場、電力、煤炭、石油和天然氣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等控制指標,房地產用地宗地規模、容積率控制等各類土地使用標準,各地要堅決貫徹執行。
《通知》還明確,通知發布實施后,其他各類標準、指標、考核要求中,涉及的用地指標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發布實施的土地使用標準要求的,不得作為辦理土地審批、供應和用地的依據。
此外,通知還強調,對國家尚未頒布土地使用標準的,各地應依據本地區資源條件、項目類型及建設要求,制訂適用于地方的土地使用標準,進而辦理建設用地審批、供地和用地手續;對國家和地方尚未頒布土地使用標準和建設標準的特殊建設項目,應先進行項目節地評價并組織專家評審,依據節地評價結果和專家評審意見,辦理用地、供地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