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家指出,要真正走出“以房養老”的困境,還需要考慮到中國國情,進行一系列的制度改革。而據記者觀察,目前要實行這一新的模式,依然有“三關”難過,其中最核心的是中國家庭的倫理觀。
第一關:房子不留給子女成嗎?
“孝道”是中國社會文明中的一個關鍵詞。由此,養兒防老以及贍養老人是約定俗成的社會風俗。由之而來的是“養兒防老”“子承父業”的家庭倫理觀念:子女贍養父母,父母的財產包括房產則由子女繼承。在某網站一項公開的社會調查中,八成人表示“以房養老”難以接受。國資委2010年的一項調查顯示,擁有房產自主權的老人已經多于群體人數的72%,但是房子的處置權卻并不是老人自己說了算。如果在這個時候,將房子賣掉來養老,無疑是在間接割斷親情的紐帶。因此,大部分老人更愿意把財產留給子孫。
記者走訪中,很多老年人也認為,房子是自己一生努力得來的最大遺產。如果需要用房子養活自己,不僅自己內心會有挫敗感,在外也會覺得自己和孩子都無顏面。
第二關:70年房屋產權是硬傷?
目前,中國銀行(機構)中開展的“以房養老”“倒按揭”業務極其有限,主要是因為這些用來做“倒按揭”的抵押房產房齡較老,70年土地使用權所剩時間不多,房屋價值難以認定所致?;诖饲岸啻问〉慕涷灴紤],業內認為,“以房養老”的核心在于如何真正盤活閑置住房。2007年出臺的《物權法》雖然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但目前并沒有任何規定能夠明確,70年產權到期后,抵押房屋自動續期是否有償,如果存在續期費,這對金融機構而言將是一個巨大的未知風險。
北京一家知名養老保險機構的負責人為記者分析,如果現在30歲的年輕人,貸款30年,等到他退休時,房產所在的土地使用權已經出讓了至少42年以上,因為這其中還要包括開發商的買地、建房、出售這段時間在內。如果以房養老,當老人年邁將房產抵押時,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經不多,而當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無幾。將如此殘缺的住房來出售很難賣出好價格,很可能會出現產權到期時,人還活著錢卻花光的尷尬情況。
另有一個核心的問題是,要保證“以房養老”的順利實施,前提和基礎是過硬的建筑質量。住建部副部長仇保興曾表示,“每年20億平方米新建面積,讓我國成為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國家,而建筑的平均壽命卻只能維持25-30年。
反觀發達國家,英國的建筑平均壽命達到132年,美國的建筑平均壽命也達到了74年?!翱梢?,如果不能在建筑壽命和質量上有實質性突破,”以房養老“就是個偽命題。
第三關:準入門檻是否太高?
中信銀行于2011年10月在國內率先公布實施“以房養老”方案,考慮到風險的防控和按揭到期后的退出問題,該行的“養老按揭”要求老年人或法定贍養人有多套房屋,其中一套房屋用于抵押,便于處置,貸款期限也不得超過10年。并且,貸款利息按照銀行基準利率執行,意味著10年的貸款利息也價值不菲。
有專家指出,既然擁有多套房屋,為什么還要抵押房屋貸款呢?賣一套多省事。況且,55歲開始辦理住房抵押養老貸款,65歲就到期了,真的需要養老時,沒有錢了,房子也歸銀行了,那么這個貸款的意義在哪里?就適用的階層而言,其適用范圍也是十分有限的。一方面,對于那些退休待遇十分優厚的城市人口(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來說,依靠不菲的退休金便足以養老,根本就沒有“以房養老”的必要;另一方面,對于那些沒有自有產權住房如租住在廉租房、公租房中的城市低收入人口來說,雖然他們確實有養老之憂,但是又根本沒有條件和資格奢談“以房養老”。
也就是說,有房子的人大多不需要“以房養老”,沒房子或者沒產權房的人根本沒辦法“以房養老”,這是“以房養老”最大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