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保障房存在的問題,媒體此前有很多報道。只不過,青島的比較“經典”。筆者以為,保障房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與保障房建設體系有關。目前我國的保障 房建設,都由政府部門負責;建設、監管、驗收,實際都由政府部門“包干”。這種缺乏第三方介入的監管單一性,極易滋生各種問題。等到實際居住人發現,往往 已是既成事實,難以補救。而且房屋最關鍵的是安全性,在這個前提下,新建保障房的各種瑕疵,容易被忽視。因此,相對于商品房,保障房往往設計簡單、品質遜色,有的甚至偷工減料。由于保障房帶有福利性質,一些低收入市民,排了幾年的隊拿到保障房已是心存感激,更不用說“討價還價”了。所以只要不是很嚴重的質量問題,保障房的一般性問題,往往被淡化甚至忽略。
過去我們認為,保障房建設只要不出現腐敗問題就行?,F在看,還不夠。政府有必要對保障房建設加強監管,比如引進第三方監督,或者直接由房屋受益方參與前 期工程。這樣,防患于未然,可以大大減少保障房建設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回歸保障房的公共屬性,確保房屋安全,讓廣大城市低收入群體、拆遷戶住得放心、 安心、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