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專項維修基金,是依據有關法規籌集的新商品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之用的專門款項。近年來,包括新華社在內的多家重要媒體針對該項資金的難提取、難監管和被挪用事件展開多輪報道。
那么,這筆與千家萬戶息息相關、數額巨大的款項,其確切存量到底是多少?到底是由哪些部門監管呢?
有多少
2014年年底,新華社針對住宅維修基金刊發多篇報道,報道中引用中國物業管理協會物業維修資金研究專業委員會所統計的數據顯示,至當時,我國收繳的維修資金在5000億元左右。而又有其他機構的數據統計得出,我國目前存繳住房維修基金已超過1萬億元。
那么,真實確切的數據到底應該是多少呢?
近日記者再次致電維修資金研究專業委員會有關專家,其表示,委員會的數據統計局限于理事會資源能力范圍之內。
目前,專委會主要由成都市城鄉房管局領導擔任主任委員,以及來自上海、天津、南京、杭州等地建設或房管部門主要領導組成委員團隊,而包括北京、深圳等部分主要城市仍有空缺――也就是說,“5000億”的存量資金數據與實際數據極有可能仍存在較大的偏差。
“目前各地維修基金基本上由各地有關部門監管和統計,不同地區的管理部門也有所不同”。上述專家告訴記者,如需確切的全國數據,需要主管該項基金的中央部委或官方權威機構進行科學統計,具體需參考現行的第“165號文”即《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誰監督
梳理資料可知,從2008年至今所實行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是于2007年由當時建設部、財政部聯合簽署并發布。該文件中明確指出:“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全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工作?!?/P>
記者致電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咨詢維修基金的監管責任問題,秦虹表示她未得到相關信息披露的授權,提示記者該方面業務信息應向住建部房地產監管司咨詢。
記者再度致電房地產市場監管司以求確認,工作人員表示稱維修基金的相關問題需要進行系列采訪申報流程。記者按照要求執行,至截稿前流程已進行超過20小時,住建部方面尚未給出明確回復。
答案尚未從正面尋獲,但是記者發現,在一份由住建部出臺于2013年出臺的《加強住房保障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指導意見中,明文指出物業維修基金的收繳和使用,是運營管理環節中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重點之一。
記者轉而致電聯合發文的另一方財政部,其內部人士也告訴記者,住宅維修基金的有關指導事項均由住建部牽頭。
按照“專戶存儲、??顚S?、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維修基金須由地方主管部門委托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專戶管理,后者定期向前者提交賬單數據。然而,這些數據最終在何處匯總呢?
目前國內多地有關部門均已設立了維修基金賬戶查詢系統,但總量公示并未得到各界的足夠重視,全國范圍的支出與繳納更是無處可查。
記者手記:
事實上,在過去數年,包括北京、杭州、西安等地的住房資金主管部門在完善落實、便捷提取維修基金方面已做出大量的完善和改進。并且在多次自然災害事件中快速響應,經歷了多次實踐考驗。
但不得不問的是,一個在全國范圍內收繳近17年、總量累計數千億的專項資金,總額查不出、具體指導部委難找到,這樣的監管方式真的科學么?
在現行法規之下,專項資金不得挪做他用是共識,法學專家也早有定論,以投資的手段“盤活”維修基金在法理上目前無法得到支持。
但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計算,從2000年初至2005年末這接近6年的時間范圍內,全國共售出商品房超過19億平方米之巨,這其中絕大部分為當年的新房。而現在,這一批商品房中至少有超過15億平方米已經進入十年以上的修繕周期;到2020年,將分批進入行業公認的“大修周期”。
在房地產市場在經歷了崛起時代、黃金時代之后,就如有嬰兒潮后必有老齡化一樣,未來對于“住房養老”的需求必然會愈發提高,屆時這筆神秘的維修基金能夠應對嗎?